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抵押权的受偿顺序

创建时间:2020-12-21

抵押权的受偿顺序

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,拍卖、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按照下列规定清偿:

 

1)抵押权已登记的,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;顺序相同的,按照债权比例清偿;

 

2)抵押权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;

 

3)抵押权未登记的,按照债权比例清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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